固定資產補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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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07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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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報條件
(一)新引進項目
(1)在本市區域內注冊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;
?。?)申請項目在本市范圍內組織實施;
?。?)項目符合國家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》(2011年本及2013年修訂本)及《合肥市2016年工業投資與技術改造導向目錄》(合政〔2016〕39號)方向;
?。?)項目總投資不低于3000萬元,其中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項目總投資的70%,設備投資不低于固定資產投資的20%;
?。?)在建或當年內能確保開工建設的項目。
二、申報材料
(1)合肥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申報項目匯總表(加蓋項目單位公章);
?。?)合肥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入庫項目申報表;
?。?)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(項目建議書編寫可參照附件3:項目建議書提綱);
?。?)營業執照復印件;
?。?)稅務登記證復印件;
?。?)項目備案(核準)批復文件(原件);
?。?)用地證明復印件(土地證或土地購買合同、廠房租賃合同);
?。?)新引進項目相關證明材料。
申報材料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。
(二)技術改造項目
1、申報條件
?。?)在本市區域內注冊、納稅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;
?。?)項目在本市范圍內組織實施;
?。?)項目符合國家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》(版本:2011年本及2013年修訂本)及《合肥市2016年工業投資與技術改造導向目錄》(合政〔2016〕39號)方向;
?。?)①新興產業項目和普通項目:總投資不低于1000萬元,其中設備投資不低于500萬元;②“機器換人項目”、智能化改造項目、“智能工廠”和“數字化車間”項目:總投資不低于200萬元,其中數字化、智能化、信息化系統和設備等投資不低于項目總投資的80%。
?。?)在建或當年內能確保開工建設的項目。
2、申報材料
?。?)合肥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申報項目匯總表(加蓋項目單位公章);
?。?)合肥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入庫項目申報表;
?。?)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(項目建議書編寫可參照附件:項目建議書提綱);
?。?)營業執照復印件;
?。?)稅務登記證復印件;
?。?)項目備案(核準)批復文件(原件);
?。?)用地證明復印件(土地證或土地購買合同、廠房租賃合同);
?。?)“智能工廠”和“數字化車間”項目還需提供市級部門認定文件。
申報材料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。
申報時間及主管部門
項目單位向所在縣(市)區經委(經信委、經促局)、開發區經貿局(以下簡稱縣(市)區經信部門)申報并提交相關紙質材料及《合肥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申報項目匯總表》電子版,經縣(市)區經信部門初審后,統一上報市經信委。市經信委組織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審核、公示,并將最終入庫項目在合肥市經信委網站公布。